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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岁那年,我爹得罪了皇帝,全家流放岭南。

我因不得嫡母喜欢,自小养在老家庄子里,是以逃过一劫。

奶母怕我事后被牵连,让我冒充她孙女的身份出去躲起来。

于是,我看上了正在招募下人的梁府。

因为长相一般,我被分给了梁府不受宠的三少爷。

我原想着当丫鬟好歹有口饭吃,大户人家的丫鬟到底不会太差。

谁知这三少爷日子过得比我之前还苦。

我好歹还有一个奶母两个丫鬟在身前伺候。

而我的主子,活至今日,身侧只得一个小厮。

更要命的是,主母为了搓磨他,唯一的小厮也被调走了。

而我,就是来顶替那个小厮的粗使丫鬟。

知道内情的我两眼一黑。

老天爷大抵是听到我的心愿,知我是想混口饭吃,所以只给了口饭。

好在三少爷是个性子极好的,我上工第一天就把他衣服捣烂了。

他并未怪我,只是叹了口气,夜里自个就着灯一针一针缝补了起来。

我在旁边干巴巴地看着,只觉得惊为天人。

第二日,为了弥补亏欠,我特意使了些银子让小厨房给我做了一份酒糟蛋。

少爷刚接过,碗就裂了。

看着少爷红彤彤的双手,我吓得哭了起来。

少爷无奈,一边吩咐我去打盆冷水,一边安慰我:

「我自小气运一般,于我而言,这不算什么。」

我以为这是少爷安慰我的说辞,心下惶恐却不敢表露。

少爷好似知道我的顾虑:

「你放心吧,府里一分银钱都没给你,还让你贴钱弄了碗酒糟蛋。

「想来还是你亏了,做主子的哪能这么不厚道,让你贴了钱还把你赶出去。」

那时我年轻,只当是少爷人好。

后来熟悉了,少爷才说实话,他怕把我换了,来了个更厉害的。

行吧,感动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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